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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5-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2年4月23日,区政府召开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副区长杨清国、莫萃芳、温强、段建华,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声强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勇,副区长罗大全、熊鹰因公请假)。区委常委、民工委书记吕小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庆书,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黄远琼、蒋加明、兰敏、尹平、赖云平、舒鑫、杨利民、李梅、吴志敏、冯刚、赵春贵、周俊良等列席了相关议题讨论。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审议购买仁和区商务办公区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请吕小平同志牵头,召集国土、财政、土储中心等部门抓紧时间对项目土地成本进行再次测算,于4月25日前测算完毕后报区政府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招商引资局《关于审议南洋瑞景项目所涉及拆迁安置协议的请示》。会议议定:同意红线外523.57m3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由仁和区出资,具体金额请相关部门核算后,由财政安排资金拨付给四川嘉正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四川精益电器公司),并与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废除以前签订的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二)请魏胜利和吕小平同志牵头,组织区招商引资局、土地储备中心加快修改完善南洋瑞景项目所涉拆迁安置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甲方主体为区土地储备中心。

    三、会议听取了区国投公司《关于攀西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议定:在攀西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过程中,区国投公司要按照正常程序与攀枝花学院签订资产转移协议,资产价值以最后一次资产评估价为准。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议2012年度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区住建局要加快完善项目申报手续,积极争取贷款资金。(二)区发改局要加快5个未立项项目的立项手续办理,仁和镇、前进镇等部门要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申贷提供条件。(三)与花城新区管委会签订协助贷款相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贷款产生的本金、利息和工作经费均由花城新区承担。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南管委《关于审议将迤资园110KV变电站场平工作纳入应急抢险工程的请示》。会议议定:区南管委要根据需要完善相关手续,区审计局根据程序进行审计。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大龙潭乡《关于审议迤资工业园区后勤服务基地规划编制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要对后勤服务基地选址备选点的基本情况、周边环境、政策要求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得出论证结论,做到科学选址。(二)项目名称需重新确定,基地规划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以内。(三)规划编制工作主体为大龙潭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四)规划编制相关费用由区财政局根据进展情况分批拨付,适当考虑工作经费。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审议修改仁和区安全生产责任人风险保证金制度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区安监局要抓紧时间调整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成员,要把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分开。(二)参照市级标准,把安全生产责任人风险保证金缴纳对象锁定在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成员,不能随意扩大范围。(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奖励金额一致,主要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奖励标准要有区别。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

   发: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南管委,区招商引资局,区国投公司,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土储中心,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分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大龙潭乡,仁和镇,前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