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信息

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4-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2年3月9日,区政府召开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副区长杨清国、段建华、罗大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声强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勇,副区长莫萃芳、温强、熊鹰因公请假)。区委常委、民工委书记吕小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忠能,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赵必成、夏俊、朱革、蒋加明、杨智文、廖洪波、袁艳、赖云平、王淑云、冯刚、赵春贵、杨静仁、周俊良等列席了相关议题讨论。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金融办《关于仁和区人民政府所属企事业单位向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仁和支行借款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区财政局、金融办要加强与银行谈判沟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新协议,协议中借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贷款额度不能减少,同时必须明确还款期限。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民政局《关于审议调整仁和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生活津贴标准的请示》。会议议定:区民政局要加强社区队伍的考核,加强社会管理创新。

    三、会议听取了区安监局《关于全区安全形势的通报》。会议认为,安全工作是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会议议定:(一)安监、煤管等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身上,要求企业必须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企业,该关停的关停,决不手软,绝不留情。(二)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确保19人,力争18人的目标去管理,去落实。(三)请魏胜利、段建华同志抓紧时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在确保安全指标不超标的前提下调高安全风险抵押比例的问题。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四川攀西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处置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对公司机器设备按现状进行市场评估后,按市场价拍卖。若不能拍卖,按公对公原则进行资产转移。(二)要做好地面花草树木管理,能移栽的要移栽。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偿还四川攀西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交行不良贷款付息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加强与交行谈判,把利息部分再降低,相关问题谈判好后,立即签订协议予以明确。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攀枝花龙潭苴却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缓议该议题。(二)请魏胜利、吕小平、段建华同志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最优方案,确保苴却资源开发由政府控股,以加强资源保护和开发。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创建四川省省级生态区攻坚实施计划的请示》。会议认为,生态区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下定决心,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来落实。会议议定:(一)创建工作要把握好几个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二是整合力量,合力推进;三是以细胞工程为重点,自下而上地推动;四是加强考核,建立风险抵押,攻坚克难。(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先预拨付20万元,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三)生态区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人员要集中办公,同意区生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临聘3-4名工作人员,创建工作结束后及时解聘。(四)相关乡镇要负责做好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土地供给和群众宣传工作。

    八、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大龙潭乡《关于审议大龙潭彝族乡龙潭新区集镇规划编制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区住建局、大龙潭乡等相关部门要对新区选址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二)龙潭新区规划起点要高,眼光要长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合理编制规划。(三)请段建华同志牵头,加快确定富邦公司后勤服务基地选址相关事宜。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招商局《关于审议原攀昆带钢厂宗地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由仁和镇牵头,区招商局、区住建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等部门配合,立即在不超出现行征地拆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细化城市和农民拆迁方案。涉及东泰波尔卡城邦用地范围的棚户区改造,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不出资的原则推进棚户区改造,但必须尊重历史事实,抓住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积极争取市政府、市经委、市国资委的支持,督促东泰公司化解企业改制时遗留的社会矛盾。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农牧局《关于审议2012年仁和区新农村建设相关问题的请示》。会议议定:(一)以区委政府名义下发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只提原则性的事项,具体补助奖励标准、范围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后再发文明确。(二)坚持群众主体,政府推动原则,调动群众积极投工、投资、投劳。请杨清国同志牵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并向相关部门下达资金争取分解任务。请魏胜利同志牵头,组织区财政局、新农办、金融办等单位积极争取融资平台。(三)坚持以奖代补原则,根据群众投资情况给予一定补助,但方案上必须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不能重复计算,普达新村建设不纳入奖补范围。(四)坚持一村一方案,一户一方案,抓紧项目实施,住建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聘请土专家入村。同时统一做好物资保障,降低建设成本。(五)从部分部门、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项目专责组,一竿子抓到底。把建设工作作为2012年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目标考核。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区招商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城管局,区土储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地税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分局,南山园区管委会,大龙潭乡,仁和镇,区国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