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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2-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11212,区政府召开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礎军主持。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副区长刘勇、莫萃芳、段建华、罗大全、熊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温洮出席了会议(副区长杨清国、唐旭光、温强因公请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肖文龙、邓永儒、安银权、颜明发、汤国英、李兆兵、何小林、张建新、王铭宏、陈彬、李卫平、万显胜、蒋加明、董付全、蒋加赋、游明甫、沈剑、杨林、宋敦明、张先学、陈德俊、胡桂僮、廖奕、王春林、程刚、侯宗安、廖洪波、舒鑫、高忠云、王淑云、赵春贵、杨静仁等列席了相关议题讨论。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仁和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市级相关文件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工资管理人员培训,把好事办好。(三)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应加强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做到分配合理,管理有序。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和仁和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社保资金管理,加强审批,坚决防止资金挪用等问题。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仁和镇失地农民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办好此事,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仁和镇要抓紧办理。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审议召开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并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二)表彰标准要与区委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不得突破。(三)关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意见,由小平常委牵头,抓紧召开一次专题会再次研究,所涉及到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太平乡人民政府《关于审议花山安置点一期安置房分配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召开专题会研究后再行上政府常务会审议。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水上交通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主要责任主体为海事部门。(三)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经费统一纳入区交通局经费管理,乡镇经费视具体实际情况安排。(四)近期要对全区进行一次规范性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

七、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审议解决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打造启动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要按照“突出重点,突出亮点”的原则,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三)打造范围可根据是否为重点区域灵活安排,平地镇、大田镇及总发乡高速公路开口处要作为重点打造区域。

八、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关于审议采购仁和区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的请示》和《关于审议采购仁和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成果资料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规划编制要注意与仁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多参考乡镇、街办及部门意见,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好此类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九、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审议解决农村计划生育特殊人群超龄养老保险费用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办理。

十、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法建办《关于审议仁和区全民法制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请示》、《关于审议仁和区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意见的请示》和《关于审议仁和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司法局要根据会议要求,抓紧修改完善,按照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区委常委会审议。(三)考核办法要会同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进一步完善,可考虑不体现在具体分值上。(四)表彰事宜,同意按照程序办理。

十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审议建设仁和区党政机关办公楼有关事宜的请示》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扶持建设仁和区企业总部经济大楼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立即启动。(二)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在请示材料中要就为什么迁建做充分说明,要将怎么建以及选址、资金筹措、方式等问题做细致说明,力求做到理由充分,有理有据。对请示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区委常委会审议。(三)要明确思路,规范法律手续,可参照米易县思路,做到两条腿走路。

十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议启动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宗地内市政道路建设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要按照次干道标准,加快进度,保证工程质量,20125月底前且道路必须建成的前提下,政府兑现工程政府投资部分的40%工程款。(三)区住建、财评等相关部门要把好建设质量关,严格控制标准。(四)要做好周边零星搬迁工作。

    会议还就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特别是做好学生校车安全、农村客运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