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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苴却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来源: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02-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9月15日,仁和区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苴却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并将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六章三十条,界定保护范围为仁和区。《办法》明确了苴却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督管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

  国家质检总局于2011年7月5日正式批准对攀枝花苴却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四川省首个获地理标志保护的工艺品,也是仁和区第一个获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在仁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近几年苴却砚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壮大。《办法》着眼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对苴却砚的监管和保护,防止和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与特色,维护苴却砚声誉,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苴却砚地理标志归仁和区人民政府所有,属于一种公权力,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均有权享用。同时,地理标志也是一种行政管理办法,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具有相应的条件,经质监部门审查,向社会公告后方可获准使用。

  《办法》的通过,对苴却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从原料到生产加工形成“无缝监管”的新模式,突破了苴却砚产业发展中的瓶颈;二是有效规范苴却砚产业无序发展状态,大力提升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苴却石矿产资源,促进苴却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有利于做好做亮“苴却砚”这张金字招牌,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对地方经济、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强有力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