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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1年7月8日,区政府召开十届人民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可红主持。常务副区长陈建新,副区长蒲宏、王雪松、盛庆书、吕小平、罗大全、唐旭光、莫萃芳,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温洮出席了会议(副区长刘勇、温强、熊鹰因公请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忠能,区政协副主席陈玉芳,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副局长杨利民,区监察局副局长黄万方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肖文龙、余晓琴、朱革、李兆兵、赵海涛、杨华胜、程建强、刘慧琼、胡桂潼、王游国、李维青、陈彬、舒鑫、冯刚、杨静仁等列席了相关议题讨论。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仁和区2010年公务员津补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事业单位奖金年度考核发放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方案执行。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仁和区201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和“三个一”宣传活动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要细化明确资金来源,做好资金保障;(三)各分管副区长要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和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要抓好督查督办,统筹推进,把好事办好;(四)要邀请新闻单位跟踪报道工程进展情况,分管副区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现场接受新闻单位采访,督促工程顺利推进;(五)要邀请区人大和区政协组织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民生工程,了解和督查推进工程建设情况。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议解决2010年仁和区新农村示范片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参与,对竣工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确认,资金缺口在2010年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安排。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审议编制大中型水库2011—2015年移民后期项目扶持有关问题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按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文件要求,立即启动胜利水库、跃进水库、大竹河水库和观音岩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二)要成立领导小组,由蒲宏副区长任组长,区扶贫和移民、发改、农牧、水务、民宗、林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三)规划编制工作由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牵头,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四)编制单位选取要严格按照程序;编制启动后,要及时制定招标文件,明确规划编制内容、范围等,确保按要求完成规划。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攀枝花龙潭苴却开发有限公司对外合作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区国投公司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
七、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民政局《关于审议新设立福田镇金台子村民委员会和撤销调整太平乡部分村民委员会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请区民政局、太平乡和福田镇按程序办理;(二)为便于管理和方便群众,福田镇金台子村民委员会设富民和惠民两个村民小组;太平乡村民委员会撤销调整要考虑今后发展,要征得村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