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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会议听取了《考察学习广东肇庆端砚情况报告及对苴却砚产业发展的建议》。会议议定:(一)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牵头,区质监局、苴却砚协会、龙潭公司配合,对国家地理保护标志、中国苴却砚之乡的作用和意义进行总结并广泛宣传;(二)由刘勇副区长、亚玲部长、小平副区长、旭光副区长负责,苴却砚协会参与,对国家地理保护标志授牌地点、程序、经费等及利弊进行研究,积极向省、市领导汇报争取人力和财力支持,发挥授牌仪式的影响力,要在一周内拿出意见;(三)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区国投公司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会议要求,做好苴却石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规划要包含5-10年苴却石资源保护、加工、市场、宣传、管理等,加工上要规范小作坊,旅游上要加强旅游景点、销售街道规划,开采上龙潭公司要加快资源整合,实行保护性开采,税收上要正确引导、有效管理,同时对私人囤积的苴却石要进行清理、登记,以便后续管理。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山循环经济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审议富邦1000万件钒钛制动毂资源配置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审议协助华芝公司申请贷款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审议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征收中心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对我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尽快完善合法的执行机构,由区编办负责,在此次机构改革过程中,明确机构和属地政府的职能职责,明确城市征地的职责部门和农村征地的职责部门;(二)要统筹考虑征收机构、机制问题,城市方面机构未成立以前,管理部门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机构为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主体为属地政府,农村方面,管理部门为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工作主体为属地政府;(三)小平副区长和区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要给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级相关部门做好汇报,争取市里支持;(四)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在包含区级人民政府的前提下,同意成立征收办和中心,征收办设在区住建局,中心设在区土储中心,挂牌、人员等事宜由区住建局、区土储中心、区编办报区编委会审定。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关于审议仁和9号桥建设立项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同意立项并立即启动;(二)相关资金纳入河道土地整理成本;(三)由小平副区长牵头,区住建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负责,加快河道整治项目推进,尤其是莲花小桥上段9月底前要完成招投标程序,9号桥下段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要尽快形成设计方案;(四)大竹河水库蓄水及管道建设,由庆书副区长负责,要按原计划推进,实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