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信息
区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0年11月15日,区政府召开十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可红主持。副区长彭本瑜、刘勇、王雪松、刘亚玲、盛庆书、吕小平、罗大全,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温洮出席了会议(副区长银宏因公请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忠能,区政协副主席陈玉芳,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副局长黄万方,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廖奕、范志、周韬、韩德、游明甫、彭福汉、余晓琴、江旸、李兆兵、赖云平、王梅,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舒鑫,区政府办副主任王淑云、冯刚、赵春贵、杨静仁,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福安等列席了相关议题讨论。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关于审议解决仁和区教师安置房排污工程相关问题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根据区政府财政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快工程进度;(二)区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要加强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尽快交房。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局《关于审议解决仁和区教师安置房工程供水供电和周边市政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经费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尽快启动相关工作;(二)项目建设资金纳入2011年基建资金预算。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议仁和区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资金要相互捆绑使用,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三)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和工程的管理。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关于审议对《继续履行〈攀枝花市仁和4号地块土地开发整理合同〉相关问题的协议书》进行权利义务再明确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区司法局要把好法律关;(二)要约定好各宗地的交地时间;(三)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要立即清理三方债权债务,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政府。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局、前进镇人民政府《关于审议前进镇田房箐安置点和南山安置点建设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务必加快安置点建设;(二)由区水务农机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局牵头,与前进镇人民政府一道,负责协调处理好安置点水、电、气等相关问题;(三)由区财政局牵头,区移民办、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配合,对两补费等相关财务进行再次核实,核实清楚后要制定出拨款计划,按进度拨付资金。
六、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移民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恒德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区移民办负责,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二)方案涉及政策规定必须符合现行征地政策;(三)区移民办、大龙潭乡人民政府要做好资金测算。
七、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议提前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争取,力争2011年把该项目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同时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上级更多支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