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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09年5月15日,区政府召开十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可红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远俊,副区长张爱民、付朴忠、刘亚玲、盛庆书、吕小平(副区长侯大同、李绍华、银宏因公请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段建华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侠芳、区政协副主席李林松、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副局长杨利民、区监察局局长尹辉、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李发国、廖奕、何汉红、廖洪波、尹兴祥、王鑫、王淑云、冯刚、郑继东、刘建含等列席了相关议题的讨论。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仁和区2009年民生工程项目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要结合全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列出涉及面广、受益人数多的重点项目公开向社会和媒体承诺,涉及项目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要上电视表态;(二)加强督查,加快推进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经济商务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请示》。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经济商务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区经济商务局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发文执行。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委政法委《关于审议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认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煤炭资源保护工作,今年以来,特别是“2.13”以来,我区加强了煤炭资源管理工作,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煤炭资源,有效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出台该意见很有必要。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要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同时,区煤管局、区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要站在为仁和发展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报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