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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09年12月14日,区政府召开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可红委托,会议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远俊主持,副区长彭本瑜、张爱民、李绍华、王雪松、刘亚玲、盛庆书、吕小平、银宏(副区长吴川因公出差),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段建华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国民、区政协副主席李林松、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局长赖忠能、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区监察局局长尹辉因公请假)。有关部门负责人肖文龙、廖奕、赵必成、许必蓉、杜焕青、余晓琴、王春林、李发国、陈全、兰敏、赵海涛、舒鑫、王鑫、王淑云、赵春贵、杨静仁、李福安等列席了相关议题的讨论。
一、会议审议了区人事局有关人事任免问题。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区人事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局《关于修编攀枝花市五十四至仁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由区城乡建设局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三)区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区经济商务、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再次对规划进行细化,做到“三个结合”,要与仁和实际和“十二五”规划结合,要与全市“四个倾力打造”战略结合,要与仁和区的一、二、三次产业的产业布局结合。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及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财政局、区民政局与区政府办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发文执行;(三)绩效考核由各乡镇、街办自行考核兑现;(四)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区财政局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春节前兑付。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预安排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办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要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相一致,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议;(二)由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在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确保目标、奋斗目标、力争目标,制定乡镇、街办、部门目标责任书;(三)各副区长要召集各分管部门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认真分析现有项目,该剔除的剔除,未纳入的纳入,要有具体项目作支撑;(四)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配合,对明年项目进行清理、列出清单,报区重大项目办审核,对明年能提前开工的项目要给予奖励。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水务农机局《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由盛庆书副区长牵头,召集区水务农机局、区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使规划不与其他规划相冲突,并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二)该规划的修改要利于项目的包装,利于项目的争取;(三)修改完善后,区政府办会同区水务农机局按程序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