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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091225,区政府召开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可红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远俊,副区长彭本瑜、张爱民、李绍华、王雪松、刘亚玲、盛庆书、吕小平、银宏、吴川出席了会议。区政协副主席李林松、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局长赖忠能、区监察局局长尹辉、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廖奕、王春林、余晓琴、王游国、赖云平、杨平、缪友志、王恩和、蒋加赋、乔宝、李万良、肖文龙、田俊、杨成东、杨成凌、江、熊锐、叶再平、韩德、李兆兵、朱革、彭兴荣、王坤华、尹兴祥、舒鑫、王鑫、王淑云、赵春贵、杨静仁、李福安等列席了相关议题的讨论。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大龙潭乡、平地镇、大田镇机关办公楼灾后维修加固及重建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认为:“8·30”地震发生后,各乡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尽职尽责,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房、学校、医院等灾后重建工作上,全区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三个重灾乡镇的党政干部现仍然在危房或租用的房屋中办公,现在解决乡镇机关办公楼恢复重建问题已具备相应条件。会议议定:(一)为改善办公条件,同意大龙潭乡、平地镇、大田镇机关办公楼重建及维修加固有关事宜的请示。(二)建筑规模问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及相关乡镇配合,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建设用房和办公楼灾后重建的有关精神,对办公楼重建及维修加固面积进行核算。(三)建筑设计问题,要符合“一线四点”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并与城乡风貌打造有机结合起来,要突出地方特色,力争将办公楼重建及维修加固工程打造成灾后重建的标志和靓点工程。(四)建设工期问题,重建于2010101日前完成,维修加固于201051日前完成。(五)由区城乡建设局、相关乡镇、区政府办负责对重建的两个请示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以区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交通局《关于2010年交通建设项目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区交通局要组织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保证相关程序合法,要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规模;(三)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确保相关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组和群众的积极性,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能新增政府债务;(四)区交通局要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文体局《关于仁和区农村及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由区文体局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文化专干和文体辅导员的考核,要按照管理层级,贯彻乡镇、街办履行管理职责,区里重点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组及社区;(三)经费根据工作进度需求及数额安排;(四)同意成立领导小组,根据会议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以区委、区政府两办联合发文。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关于进一步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小平副区长、银宏副区长牵头,进一步组织强有力的队伍,近期再集中打击一次;(二)区效能办、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要按照打击私挖盗采方案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加强已明确责任的监督和落实;(三)由小平副区长牵头组织研究成立检查站的问题,并向市政府专题汇报,以解决攀煤责任落实和法律保障问题;由银宏副区长牵头组织研究成立警务室的问题,要切实与派出所警力整合;(四)由小平副区长牵头,组织区煤管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区财政局和相关乡镇研究,明确打击私挖盗采工作人员的补助问题,尽快制订考核奖励办法;(五)做好基本保障工作,区执法大队尽快就车辆购置和办公设备购置请示区政府;(六)要进一步研究攀煤、西区监管责任问题,尽快专题报告市政府,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移民办《关于仁和区大竹河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