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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11-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1年1月24日,区政府召开十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可红主持。常务副区长陈建新,副区长刘勇、王雪松、盛庆书、吕小平、唐旭光,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温洮出席了会议(副区长蒲宏、罗大全、银宏因公请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忠能,区政协副主席陈玉芳,区人武部政委李兆春,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副局长黄万方应邀参加了会议。有关部门负责人游明甫、廖奕、毛志强、杨应军、张先学、李发国、张武航、王恩和、蒋家赋、马渔茂、解书、李兆兵、廖洪波、赵朝良、毛远兵、王淑云、冯刚、赵春贵、杨静仁等列席了相关议题讨论。
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审议仁和区举办大型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临时占道管理及审批办法的请示》。会议认为:随着仁和城市的发展,为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商业活动及公益活动管理很有必要,对于提升仁和城市形象和品位,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等有重要作用。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办法中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将涉及公益性活动的管理及审批一并纳入;(二)由吕小平副区长牵头,唐旭光副区长配合,区城管局牵头,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春节前发文执行。
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城乡环境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由区城管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先进地区管理经验,对办法中涉及的垃圾堆放点设置、垃圾日常清运和处理等应进一步明确,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
三、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议仁和镇弯庄B-4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招投标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二)对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变动部分,由仁和镇负责,立即报区发改局作立项调整;(三)各部门要按照程序不减、时间加快的原则抓紧启动此项工作。
四、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仁和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关于审议解决大河流域城区段市政设施恢复重建有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该请示,由吕小平副区长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等部门配合,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要提前介入,按照程序,依据甲方和监理方现场确认的事项,抓紧推进此项工作。
五、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审议立祥工贸有限公司垫资搬迁安置茅草湾煤矿和黄角树煤矿范围内农民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请示,应坚持企业出资自愿、被搬迁农民自愿的原则,尽量采取农业安置的方式进行;(二)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作为农民安置的工作主体和监管主体,太平乡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三)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方案中明确的标准执行,同时企业垫资必须在今后缴纳的费用中逐年返还;(四)由区财政局牵头,区煤管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太平乡配合,要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完善“两补费”使用办法;(五)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区煤管局、太平乡要加强向C、D级采空沉陷区农民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和解释,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