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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年1210日,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岳洪、张波、罗雪明、左雪冬、黄慧,区人民武装部政委敖文钧,区政府办主任邓杰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张金华,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区总工会李林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是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规定,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认真管理好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办公用房要以节约为主,科学布置,相对集中办公,新建和租赁都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按照标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规范管理公车使用。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认真研究保障工作需要。

审议区环保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历史遗留煤矸石堆场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包装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认真组织实施。

审议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关于审议明确迤资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综合渣场项目业主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作为项目业主,加快融资和征地拆迁项目,本月底污水处理厂开工。请张波同志牵头督导,按本月20号开工推进工作,大龙潭乡和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相互配合。

审议区水务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认真组织实施,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参会人员:区纪委监委张荣,区委编办郑传红,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区农牧局朱革,区人社局李江,区发改局肖礼贤、杨华胜,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城管局冯刚,区环保局王晓峰,南管委陈元才,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廖洪波,区水务局陈启华,区林业局包蕾,区住建局倪礼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余晓超,区投促局滕繁荣,区土储中心陈清春,前进镇吴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