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工业“标准地”改革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政策背景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仁和区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攀枝花市仁和区工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用地审批服务监管效能为目标,通过开展并联审批、前置审查、强化监管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缩短我区工业项目落地时间。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标准地出让准备

1.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规划,确定产业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南管委负责做好标准地出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完成区域评估、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同时做好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2.“标准地指标主要包括规划条件、经济指标、能耗指标和环境指标4大类。其中:规划条件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经济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指标为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依据区域能评、产业类型细化到地块对应指标。环境指标包括单位排放增加值、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项目类别,依据区域环评、产业类型细化到地块对应指标。

(二)推行标准地出让模式

在符合标准地出让条件后,南管委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标准地出让。区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标准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出让公告,土地成交后,土地受让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南管委签订《攀枝花市仁和区工业建设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

(三)建立标准地全过程监管体系

标准地出让后,南管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区住建经信和科技局行政审批等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协同监管体系。同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息共享机制退出机制,对未达标准地履约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由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合惩戒或退出。

四、实施范围

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橄榄坪片区迤资片区推行标准地出让模式,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五、执行时间

2022817日起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工业“标准地”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