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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光电产业分险基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322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光电产业分险基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攀仁府办〔20222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起草的过程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发挥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功能。2021年12月,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与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绿色低碳环保产业战略发展合作协议书》,并制定了《攀枝花市仁和区绿色金融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双方协同探索,拟成立由仁和区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仁和区光电产业发展风险基金池”。在此背景下,区财政局结合仁和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办法》。

二、《办法主要目标

通过运营资金池,对银行机构为我市光电企业放贷形成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扣收申贷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给予40%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对光电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促进光电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三、《办法》的内容解读

《办法》的风险补偿对象是与区政府合作并签定发放分险贷款协议的承贷银行。分险基金资金由仁和区政府负责筹集,在攀枝花农商银行开立分险基金专户,攀枝花农商行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用于风险补偿,不得调整、挪用、转移用于其他方面。

分险基金贷款的对象为入驻仁和区的光电企业申请分险基金贷款的企业需具备条件:在工商注册登记,且具备正常规模经营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许可且对环境和社会无负面影响的生产经营项目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企业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在攀枝花农商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攀枝花农商银行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分险基金贷款申请流程为由光电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在南山管委会领取《仁和区光电产业发展分险基金贷款申请表》经南山管委会、区财政局、区经济合作局初审后报区委财经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到攀枝花农商银行,未通过的签署意见后及时退还申请人。当单笔贷款发生损失时,攀枝花农商银行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提出动用分险基金报告,出具损失类贷款户名单并按户准备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借款合同、贷款发放相关凭证、贷款催收通知书等。以上材料提交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攀枝花农商银行公章。南山管委会、区财政局、区经济合作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审定后,动用分险基金代偿。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光电产业分险 基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