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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2415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攀仁府〔202240号)以下简称赋权事项清单(第二批)》),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赋权事项清单(第二批)》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扩权赋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清单>的通知》(攀府发〔20222号)精神经征求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等程序后,仁和区结合实际,出台了《赋权事项清单(第二批)》。

二、《赋权事项清单(第二批)》主要内容

(一)事项涉及领域。《赋权事项清单(第二批)》共有赋权事项126项(行政处罚12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4项,城市管理领域27项,交通运输领域7项,水利领域17项,农业农村领域37项,文化市场领域8项,应急管理领域4项,林业和草原领域20项,公安领域2项。

(二)清单分类制定。按照省上“一类乡镇(街道)、一张清单”要求,根据市上分类指导意见,明确全区14个乡镇(街道)分类情况为:仁和镇、前进镇、金江镇按一类乡镇赋权赋予全部126;太平乡、布德镇、同德镇、平地镇、大龙潭彝族乡、大田镇、啊喇彝族乡、中坝乡、务本乡、福田镇按二类乡镇赋权赋予除有关城市管理13项外的其余事项;大河中路街道按一类街道赋权赋予全部126

  • 贯彻落实要求

(一)做好交接过度。按照赋权、谁保障成熟一项、交接一项原则,区级相关行权部门要合理设置交接过渡期。过渡期内,区级部门要与乡镇(街道)共同履职行权,做好业务培训、设备资金保障、建立相关制度措施等过渡期满,双方签订书面交接书,正式交由乡镇(街道)承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制定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将权责清单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纳入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依法依规动态调整。

(二)抓好跟踪评估。区级相关部门要主动掌握乡镇(街道)承接事项运行情况,积极解决和上报各类问题及建议,确保赋权到位;区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的指导督促,不断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规范化水平区委编办要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