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的通知》解读二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5月24日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的通知公布,12件事项是今年省政府督查重点。

督查事项的要点、实施单位被一一明确,具体包括督查检查政府系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工作;督促检查国务院、省《政府工作报告》落实工作;督促检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督促检查“三大攻坚战”落实工作;督促检查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工作;督促检查“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督促检查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落实工作;督促检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促检查高水平、高端化推进对外合作工作;督促检查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督促检查省政府全体会、省政府常务会、省政府党组会会议精神落实工作及省领导交办批办事项落实工作;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相关工作。

发文要求省政府督查室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督查方式。既要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也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既要严肃督查问责,也要根据实情给予表扬奖励,以务实作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记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