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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6-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5年仁和区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命令》明确仁和区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城区除外)森林草原防火区,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区人民政府将适时按照有关规定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
《命令》明确,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区人民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停止野外用火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应当按照要求严格管理;林牧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应当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大巡护监测频次,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牧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必要时,区人民政府可以对高火险区实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区域内居民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
《命令》明确,一是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和草原内擅自野外用火,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进行了明确。二是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森林防火区和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三是要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区、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相关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四是要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五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