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发布了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现将《命令》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省政府、市政府2024防火命令

二、主要内容

命令》主要从明确防火期、划定防火区、适时发布禁火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强化宣传教育等10个方面对仁和区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明确。

根据命令,2024全区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1日至630121日至1231日,其中21日至5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命令明确,全区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或发布森林草原火险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区人民政府将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命令明确,防火期要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和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经区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区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常态化组织开展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根据火险等级、火险区划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明确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要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区、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相关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要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

三、责任追究

    凡违反《命令》相关规定的,区林业局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审核: 曾鹏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