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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第4期)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     发布时间:2025-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有效预防森林和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攀府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533143

二、禁火区域:仁和区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城区除外)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

(三)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应当按照管制要求,严格管理。

四、法律责任追究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和草原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3861119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533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禁火令》解读

审核: 朱永   责任编辑: 胡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