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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应急办)     发布时间:2014-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仁府办〔2013115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府各部门,区政府各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

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精神,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出生人口性比趋向自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急迫感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即是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把“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有效改善”纳入《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重要目标,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虽然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显著改善,但仍与先进区县有一定差距,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常抓不懈。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办)、区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重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到2015年末,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形成;社会男女平等意识逐步加强,生男生女顺其自然观念深入人心;基本消除“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现象;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10左右并保持持续稳定下降趋势。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环境。

宣传教育是综合治理的先行工作,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工作,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深入开展。

1.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型人口文化,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建设“平等、健康、文明、和谐”家庭文化的重要内容。

2.积极动员、组织大众传媒和社会力量,深入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形成大力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

3.加强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经常性开展主题文艺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生育观念。

4.组织创作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文艺作品、宣传品,优化户外人口计生宣传内容,倡导健康和谐的新型人口家庭文化理念。

(二)强化利益引导,建立激励机制。

利益导向是治本之策,要把解决群众思想观念问题和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围绕女孩及其家庭的现实需求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并抓好落实。

1.实施幸福家庭创建、生育关怀等活动,探索建立优先、优惠、优待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体系。

2.积极为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切实保障男孩女孩平等受教育权利;努力为贫困家庭女孩生病及时就医创造条件,确保女孩健康成长。

3.推动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经济发展,优先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实施扶贫项目,帮助解决女孩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实现脱贫致富。

4.开展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妇女拓宽就业门路,推动实现男女同工同酬。

5.开展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探索解决女孩家庭养老问题。

(三)强化部门协调,实现信息共享。

真实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决策依据和基础支撑,要建立完善统计监测体系,科学研判出生人口性别比发展态势。

1.实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为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及考核评估依据。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各乡镇负责将辖区医疗保健机构上月出生婴儿及其父母相关信息汇总抄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第十个工作日前,区卫生局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汇总数据分别报送市卫生局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同时,加强对非住院分娩数据的统计和上报。

2.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共享制度,每年一季度进行一次出生人口数据交换,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准确把握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化动态。

(四)强化孕产服务,实现源头控制。

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节,要通过孕产期优质服务实现对孕情的全程监测,从源头防范非法选择性别生育。

1.强化孕产期全程服务和产后随访工作。建立健全孕产服务体系,开展好孕前指导和咨询;加强孕期健康管理,及时准确把握孕情,防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2.建立完善终止妊娠手术审查通报制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或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办配合,负责对有生育计划、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手术进行审查。建立定点施行中期以上妊娠手术制度,施行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定期汇总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汇总数据同时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五)强化打击力度,消除“两非”现象。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效手段。要依法依纪查处“两非”、溺弃女婴和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到位,确保打击效果。

1.要对现有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疗诊所)、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及生产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的企业和药店,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健全妊娠妇女超声检查管理制度,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两非”行为发生。

2.强化区域协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区人口计生、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形成并保持全社会对“两非”的持续高压态势,从源头上杜绝“两非”行为。

3.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溺弃和故意致女婴死亡、歧视虐待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工作职责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同心协力、各负其责,综合治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开展妇女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妇女拓宽就业门路,推动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开展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探索解决女孩家庭养老问题。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评估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做好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器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

区卫生局:负责医疗保健机构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切实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和守法意识;建立完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和全覆盖的孕产期保健制度;做好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出生婴儿数据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数据的统计工作,并定期通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区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切实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和器械的生产、流通监管。对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区教育局:在学校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性别平衡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生理卫生、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积极为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切实保障男孩女孩平等受教育权利。

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推动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经济发展,优先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实施扶贫项目,帮助解决女孩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实现脱贫致富。

公安仁和分局:严厉查处、坚决打击“两非”、溺弃女婴和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做好户籍登记出生人口性别数据年度统计工作,定期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互通有关信息。

区妇联: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群众性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部署。成立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我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实时信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重点乡镇(街办)的联系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帮助找准问题所在,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

(三)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目标管理,完善指标体系,注重工作过程,加强行政问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形成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职情况。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各项督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通报结果,对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创新成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建立约谈制度,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措施不力,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升高的乡镇,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计划、总结分别于每年的62012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文件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8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8印发  

附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唐旭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卫生局局长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员:陈仁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复鹏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正国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彭小丽  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纪检组长

                公安仁和分局副局长

董世群  区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李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