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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宏利达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2年7月5日,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攀枝花市宏利达工贸有限公司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等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宏利达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罗xx作出处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