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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警示标志等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2-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2年1月24日,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聘请的四川省安科院工贸领域专家对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今冬明春、岁末年初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2021年度缺2次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演练。2.搅拌主机检修时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张贴警示标志。3.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以上违法行为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 处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 处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决定对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共计处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