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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和美果袋厂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案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430日,接群众举报,经核查,发现攀枝花市仁和区和美果袋厂存在如下违法行为:该厂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未严格执行我局2021年4月1日对其下达的暂停生产的安全监察指令。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攀枝花市仁和区和美果袋厂处以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经营者袁前光处以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