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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一般事故案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1年121540分左右云南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G227线总发立新村至平地镇段公路大修项目,地点:仁和区平地镇白拉古村小吴坝组公路K2658+840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3万元(大写:壹佰陆拾叁万元整)。经查,云南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其(单位)作出处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云南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吴围围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吴围围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云南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压路机操作手鲍云虎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鲍云虎给予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发包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处罚人民币70000(大写:柒万元整)。攀枝花瑞达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彭建平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