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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rhqajj     发布时间:2020-08-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0年7月15日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到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区内动火作业时现场管理混乱,无专人监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气瓶距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以6000元(大写:陆仟元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31000元(大写:叁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