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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rhqajj     发布时间:2020-07-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20年6月16日,接群众实名举报,发现攀枝花市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田堡煤矿)二矿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煤矿入井检身制度执行不严;2、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3、对检身人员进行培训但未按规定进行考核;4、设备使用不符合规定;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田堡煤矿)二矿处以人民币14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田堡煤矿)二矿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2000(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人民币152000(大写壹拾伍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