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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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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3-08
  • 发布日期:2018-05-03
  • 文  号:攀仁府办〔2018〕34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健康城市建设

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主线,按照国家、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健康攀枝花建设目标,进一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提升健康素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着力营造健康环境

(一)实施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一是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攀府函〔201448号),实施工程治理、结构调整和严格管控行动,确保年度空气优良率达95%以上。二是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治理露天餐饮(烧烤、夜宵排档)油烟直排行为,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烟场所,基本实现主城区餐饮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三是开展扬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城市施工工地、车辆、道路、堆场料场等重点场所扬尘污染问题。实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个百分之百。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牧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排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一是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实施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89%二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88%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村镇集中式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落实饮水消毒措施水质达到相关饮用水卫生要求,乡镇政府所在地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要全部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各乡镇

(三)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一是重点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二是因地制宜开展村镇污水治理,对农村人口密集、居住集中的村庄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要结合农村改厕,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继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的治理力度,加强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或处置。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努力构建健康社会

(四)实施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食品经营者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二是针对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校园(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四是强化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建立监管职责清晰,监管范围全覆盖的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质量。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区域经营,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农牧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各乡镇(街)。

(五)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围绕粮油、果蔬茶、肉蛋奶和水产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覆盖产前、产中和产后全链条的农业标准体系,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为重点,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蔬果菌、肉蛋奶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检测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强化肥料、饲料、兽药、农药等农业投产品抽样、送检。三是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严格实施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或农业投入品及时依法查处。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围绕仁和区芒果早春蔬菜等重点农产品向特色、绿色及健康转型,提升农产品质量,扩大影响力,打造仁和区农产品绿色健康品牌。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

(六)实施健康细胞建设专项行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健康细胞建设工程大幅度提高我区健康细胞建设的质量。重点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健康单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着力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强化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2018年完成1个健康乡镇、1个健康社区、2个健康村、2个健康学校、2个健康单位、30个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基础。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农牧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各乡镇(街)。

三、全面优化健康服务

(七)实施健康自我管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居民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健康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社区为单位,针对不同人群的共同需求,成立至少1个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积极探索建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主的健康自我管理模式,在社区(乡镇)卫生计生专兼职人员指导下,以小组为基石构建起常态化、广覆盖、群众自治的社区(乡镇)健康科普平台和宣教工作机制。通过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活动,提升群众慢性病防控的知识和健康素养,增强自我控制和干预疾病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道)

四、大力培育健康人群

(八)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专项行动。一是建立完善健康素养工作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健康教育机构专业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掌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干预效果。以《健康素养66条》为核心,三减三健为主题,以国民健康教育计划实施为载体,开展系列活动,强化个人责任,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二是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推广中医养身保健知识和技能。三是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干预活动,补齐短板,推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全面提升。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16%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道)

(九)实施全民健身专项行动。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全民身体素质,确保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5平方米。一是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健身活动。重点开展职业人群万步有约”“减重计划等活动,推广落实工间操制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7%以上二是建设1个健康主题公园或健康步道等,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利用率。三是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并完善体育场馆和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地设施。四是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制度,把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时间、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营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推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课余时间向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街道)。

五、全面发展健康文化

(十)实施全民控烟专项行动。一是深入开展烟草危害和禁烟控烟宣传教育,设置禁烟警语和标识,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的良好社会风气。二是加强控烟执法,创造无烟环境,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三是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四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戒烟门诊服务,全面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和体系建设。五是加大对流通领域烟草广告与标识的监管力度,禁止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教体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街)。

六、协同配合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规划资金支持和督导考核。卫生、城乡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养老与社会保障、全民健身与健康文化六个专项指挥部要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攀仁府办〔2017108号)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有效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健康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区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健康城市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理解率和支持率,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营造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的健康城市建设良好格局。

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等十个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牧局、区卫计局、区教体局),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于331日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健康办(区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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