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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乡村道路建设(一期)贫困村提升工程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7-1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4-04
  • 发布日期:2018-07-10
  • 文  号:攀仁府〔2018〕52号
  • 有 效 性 :1

攀仁府〔201852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乡村道路建设(一期)贫困村提升工程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乡村道路建设(一期)贫困村提升工程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1844

攀枝花市仁和区乡村道路建设(一期)贫困村提升工程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要求,要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仁和区乡村道路建设(一期)贫困村提升工程扶贫项目是《仁和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为实施好该项目,按照中央五个统筹重要思想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精准扶贫攻坚现场会精神,提出重点推进农村公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十三五期间,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实现两个100,即到2019年确保实现100%的乡镇通硬化路,10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到2020年,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为加快农村路网建设,按照攀枝花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区、乡、村道公路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改善我区农村群众出行难、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优化投资环境,推动贫困区域经济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全力推进全区乡村道路改扩建工作,确保全区同步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实施。整合资源,集聚资金,支持乡村道路改扩建。

(二)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科学编制乡村道路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交通路网建设,尽量利用原有道路改扩建。

(三)规范建设、统筹推进。坚持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安全责任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建设项目质量。

三、目标任务

项目建设周期2年,即20185月至20204月。

四、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工程位于四川省攀枝花仁和区南部片区,主要包含中坝乡(大纸房村、中坝村、学房村)、平地镇(辣子哨村、白拉姑村)、啊喇乡(啊喇村、官房村、起查喇村、永富村、大竹村)、大田镇(小啊喇村、班庄村、大田村、银鹿村、乌喇么村)、大龙潭乡(干坝子村、大龙潭村、裕民村、新街村、混撒拉村、立柯村)等,涉及我区11个乡镇,35个行政村,包含贫困户1481户,贫困人口5676人。

(二)主要建设内容

改扩建总龙路32公里;平啊路(平地-啊喇)26.1公里;中坝乡至啊喇公路11.85公里;啊龙路(大田-大龙潭)6.9公里;啊龙路(啊喇-大田)8公里;仁拉路(中坝乡岔路口-中坝桥)10公里;岔官路(界牌水库-官房桥)18.4公里;仁和区“9.19”灾后交通基础设施重建项目县、乡道路工程136.01公里;水毁桥梁重建9座;农村机耕道路建设32297.7公里。

(三)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29859万元。

五、项目运作模式

攀枝花市仁和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筹资并实施项目建设。

六、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

(一)成立仁和区乡村道路建设(一期)贫困村提升工程扶贫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督查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攀枝花市仁和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该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建设方案上报,专项规划方案编制、报批,土地的组织报件,筹集项目资金等。

(三)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土地的前期调查、勘测定界等工作。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依据仁和区总体规划组织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论证、规划技术条件的设置、依法办理项目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

(五)区发改局负责该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等事宜。

(六)区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管理涉农资金,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建设资金,分5年拨付给项目业主。在项目实施中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强化该项目所涉及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七)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支持。

七、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涉农资金整合

为保证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八、项目结算

项目建成后,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结算,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

九、附则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本项目前期实施过程中有关事项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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