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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防雹减灾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5-02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8-04-26
  • 发布日期:2018-05-02
  • 文  号:攀仁府办〔2018〕60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攀仁府办20186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防雹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2018年大春及烤烟生产已经开始,冰雹高发季节即将来临,为减轻冰雹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现就做好2018年防雹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人工防雹减灾工作与烤烟生产、大春生产密切相关,各乡(镇)政府作为防雹减灾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防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督促检查炮点遵守规章制度和开展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今年作业人员变化较大的炮点,有关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影办要在5月中旬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组织人员对全区高炮及相关设备进行年检。并根据各乡镇要求及时配发弹药和提供技术支持。

二、作业时间安排

除务本乡三月中旬开始值班外,其它乡(镇)统一从510日起开始作业值班,出炮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作业结束时间,各乡(镇)根据烤烟和大春生产实际决定。

三、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各乡(镇)领导和炮点作业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最大程度发挥防雹减灾效益。认真学习安全作业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在作业中做到五不准、十必须,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不准不准擅自作业、不准超时限作业、不准无证上岗作业、不准使用不合格装备、不准使用过期弹药。

十必须规章制度必须上墙、作业公告必须发布、作业通信必须畅通、作业操作必须规范、空域申请必须复核、作业完毕必须回复、上报信息必须及时、装备保养必须认真、装备订购必须统一、装备转让必须报批。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空域申报制度。各炮点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分管领导和炮点值班手机要做到24小时开机。每次作业前必须进行空域申报,在批准的范围和时间内作业,作业后及时回复并详细登记。没有申报空域或申报后没有批准,都不能进行作业(区人影办值班电话:2901121)。

(二)弹药管理制度。各乡(镇)炮弹、火箭弹,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炮弹出入库进行登记。炮弹弹壳不能擅自处理,全年作业结束后由区人影办回收。必须做到:发放的炮弹=回收的炮弹弹壳+库存炮弹。炮弹使用必须坚持用旧存新原则,对过期炮弹、哑弹、有问题的炮弹,应停止实用、妥善保管并报人影办,严禁自行撤卸或处理。严禁将防雹设备、炮弹用于与防雹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持证上岗制度按照《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及有关规定,防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作业。因工作变化确实需要调整作业人员的,要提前报区人影办并经过培训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操作。否则,造成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24小时值班制度。炮点作业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按照规定对作业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作业设备完好。要强化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作业效益。严密监视天气变化,树立全区联防协作意识,视野区内出现冰雹征兆适时开展作业,最大限度发挥防雹工作的整体效益,杜绝只顾本乡(镇)的现象发生,力争炮点保护区内无重大雹灾发生。

(五)严守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对有安全隐患的作业设备,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故障未排除前一律不准作业。

(六)作业登记制度各炮点要按照下发的作业记录表的内容,如实填写作业记录,认真记作业效果。

(七)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各炮点在作业期间和全年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结束后,将各炮点剩余炮弹运回区人影办、做到炮弹和发射设备分离。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或炮弹受损、被盗、丢失等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努力创造工作条件

防雹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领导要关心炮点的建设,为炮点配备工作、生活必需品,努力保持作业人员稳定,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乡(镇)领导及防雹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炮点周围作业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在炮点周围建造对作业有影响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如出现类似情况,要及时有效协调加以制止,并立即上报区人影办,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乡(镇)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及时上报作业情况和灾情

作业期间,各乡(镇)在作业后及时向区人影办上报作业情况(炮弹消耗及库存、设备作业后保养情况等内容)。当出现冰雹灾害时,及时向区人影办如实上报受灾情况,并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请各乡(镇)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安排、落实今年防雹减灾各项工作,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并在515日前将乡(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作业人员及其联系电话上报区人影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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