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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仁和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01-11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8-0017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12-18
  • 发布日期:2018-01-11
  • 文  号:攀仁府办〔2017〕24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攀仁府办2017243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仁和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部门,区政府各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为加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组织领导,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和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罗雪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  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启华   区水务局局长

  :周     区发改局副局长

范伟唐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杜啟瑶   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副局长

杨艳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车东俊   区林业局副局长

刘占录   区农牧局副局长

     区水务局副局长

万显胜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金洪伟   总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周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治理项目备案、核准,项目能评手续办理。

区财政局:负责治理项目的配套资金筹集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治理项目的环保手续审批,后期环保工作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负责协调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手续办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负责协调治理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办理。      

区林业局:负责治理项目林地手续办理。

区农牧局:负责治理项目涉及土地改造手续办理。

区水务局:负责协调治理项目申报和资金下达,技术指导。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治理项目涉及交通方面的手续办理。

总发乡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治理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8

审核: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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