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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6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14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8-14
- 发布日期:2017-09-06
- 文 号: 攀仁府办〔2017〕173号
攀仁府办〔2017〕173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攀委发〔2014〕12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攀委发〔2014〕13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段建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杨静仁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 江 区人社局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兰 敏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孔靖雪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康 冬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 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春朝 区人社局副局长
廖洪波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李江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与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工作。根据改革需要,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或增加,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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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工作,审核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