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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成立仁和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6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7-0014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8-14
- 发布日期:2017-09-06
- 文 号:攀仁府办〔2017〕168号
攀仁府办〔2017〕168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仁和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和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将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评审范围
区教体局负责中小学教师、党校、体育系列;
区经信局负责工程系统(综合类,含采矿、采煤、电子信息工程等);
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系列;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程系列;
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系列;
区农牧局负责农业系列、畜牧兽医系列、农机系列;
区林业局负责林业工程系列。
二、工作职责
(一)依据本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审条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业绩成果以及有关证书、证明等进行审查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二)对有争议的论文、业绩成果等进行认定和裁定。
(三)秉公办事,准确、客观、公正地做出评审结论。根据各评委根据介绍的情况,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者视为通过。
(四)对评审工作情况严格保密。
(五)处理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