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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仁和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7-09-06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7-07-04
- 发布日期:2017-09-06
- 文 号:攀仁府办〔2017〕13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攀仁府办〔2017〕134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仁和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仁和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唐旭光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罗雪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兰 敏 区财政局局长
朱 革 区农牧局局长
成 员:包 蕾 区林业局局长
陈启华 区水务局局长人选
李天才 区民宗局局长
熊 锐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伟唐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睿 区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兰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范伟唐、张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项目审批、组织、统筹、协调、检查以及进展情况收集、总结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项目管理组和资金管理组。项目管理组设在区农牧局,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区筹资筹劳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指导乡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民主议事、项目规划、申报、筛选、实施、验收和总结等工作。资金管理组设在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督促乡(镇)落实筹资筹劳资金,指导乡镇资金兑付、报账和开展监督检查。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