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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6-0010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5-25
- 发布日期:2016-06-10
- 文 号:攀仁府办〔2016〕63号
攀仁府办〔2016〕63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流域生态修复
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属各部门,有关乡镇:
为了加快大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唐旭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姚全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冯 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
倪国勇 区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陈公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金海平 区农牧局副局长
包汉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华金 区水务局副局长
董应超 仁和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倪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区林业局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至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目工作。
二、工程项目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财政局职责
1.负责落实调度项目建设资金;
2.配合区林业局编制实施方案;
3.负责项目建设投资财评、结算;
4.参与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二)区林业局职责
1.负责项目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送;
2.组织实施和开展项目建设;
3.负责营林工程项目的作业设计、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管;
4.协调组织项目检查验收;
5.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
6.协助做好群众纠纷调解工作。
(三)仁和镇政府职责
1.配合区林业局编制实施方案;
2.负责提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签订用地协议;
3.负责调解项目建设中与群众发生的纠纷;
4.负责项目区后续(施工方管护到期并验收合格后)的管理管护;
5.参与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四)区农牧局职责
负责小型提灌站设计及工程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五)区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区道路设计及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六)区水务局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区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及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