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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7-06
- 发布日期:2016-07-10
- 文 号:攀仁府办〔2016〕90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区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协调办〔2016〕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攀办发〔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结合公布的权力事项,厘清与部门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编制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同成为区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的准绳。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定责,权责对应。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等规定为依据,严格界定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划定责任边界,规范行政行为。
(二)统一规范,突出实用。按照合法、科学、合理、便民的原则和统一明确的标准,根据部门功能定位和10种不同类型行政权力,聚焦行政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对部门(单位)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进行界定,做到统一规范、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便于监督。
(三)动态调整,形成长效。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中央、省、市统一要求、法律法规规章修订、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调整以及简政放权和权力清单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完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逐步建立责任清单管理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区委编办。牵头组织并统筹推进区级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主要负责主体责任、职责边界的审核指导等工作;制定统一的清单模板、审核标准等,并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责任事项清理,并对其报送的清单进行初审,汇总形成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清理结果。
(二)区政府法制办。参与审核部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责任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三)区监察局。参与审核部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审查等工作。
(四)区政管办。参与审核部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各环节责任事项的审核和责任清单清理结果的报审、公布等工作。
(五)区级行权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清单草拟工作,按要求准确编制并按时报送本部门责任清单及相关材料。
按照职责分工,区委编办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政管办对各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各部门责任清单送审稿,提交区政府研究同意后,以政府文件公布责任清单目录,由区政管办公布责任清单,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责任清单目录和具体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职责清单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已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详见《关于印发仁和区区级行政权力目录的通知》(攀仁府法办〔2015〕39号))的区级部门(单位),参考已公布的省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sczw.gov.cn“电子公告”栏下载,共三批),对应本部门(单位)权力清单事项逐一编制报送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
(二)报送时间。区委机要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科知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残联、区粮食局、区档案局、区旅游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区防震减灾局、区人防办、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地税局于8月15日前报送;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计局、区环保局、区农牧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公安仁和分局、仁和质监分局于8月30日前报送。
(三)报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主动做好与市对口主管部门的对接,对照权力清单,认真梳理本单位职责,严格按照附件中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报,包括部门责任清单简要说明及表格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另附实施依据纸质文本2套一并报送区委编办。
联系人:彭月、王登云,联系电话:2910197,QQ邮箱:466052580@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部门责任清单制度,是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是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的责任主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政管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会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部门责任清单的审核、公布和管理等工作。
(二)积极有序推进。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结合各自行使的行政权力,逐条逐项厘清责任事项、责任事项的依据、追责情形和追责情形的依据。要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制任务。
(四)抓好督促检查。区委编办加强对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附件:1.部门责任清单(填报模板)
2.各种权力类型责任清单(样表)
3.各权力类型责任事项环节设置表
4.部门责任清单汇总表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