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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机制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6-08-1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6-0009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06-13
- 发布日期:2016-06-27
- 文 号:攀仁府办〔2016〕77号
攀仁府办〔2016〕77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工作机制的通知
区级各行权部门、区政管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电子政务办、区目标督查办、区委编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相关要求,确保全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现将我区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区政府办、区政管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电子政务办、区目标督查办、区委编办、区纠风办等部门参与的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确定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工作计划等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各区级行权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认真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职责,强化内部监管,完善管理台账,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运行流程机制
(一)清理行政职权。区级行权单位应积极配合对口省、市部门对本系统的行政职权全面清理。对需要保留的行政职权、应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可下放给下级政府的、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对口市级部门提出职消或调整建议,协助建立全省统一的、更加科学、严谨和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
(二)编制运行流程。各区级行权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各权力事项每个环节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流程等相关程序,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及监察点,提高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
(三)网上同步运行。各行权单位要坚持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行权平台录入同步的原则,各行权部门应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分解行权平台录入和监督职责,保证同步运行、同步监督。
(四)实行动态调整。各区级行权部门对所公布的权力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行政职权的取消、调整或增加,按照《攀枝花市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审定,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平台事项和行权平台的行政职权目录。
(五)建立工作台账。各区级行权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对本部门行权平台的日常工作进行巡查,出现报(预)警事项要及时整改。月底收集、汇总本部门当月行政权力运行事项、监察点审核通过、办件的运行和办结及报(预)警数据,并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形成部门统计月报表,建立月报台账。
(六)形成报告制度。各区级行权部门要在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出现报(预)警数据或办件运行数量为“0”的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说明具体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区政管办。
三、建立规范平台运行机制
(一)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各区级行权部门要在现有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本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连接方案。除办公室外,各业务股室必须要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同时,要将方案及时上报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由区电子政务办根据方案设置合理分配ip地址,实行实名管理,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办事畅通、安全。
(二)强化平台数据库日常维护。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27号)要求,比对《关于印发〈仁和区区级行政权力目录〉的通知》(攀仁府法办〔2015〕39号)文件,在行权平台内对已录入内容不完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完善,对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细化,对法律依据不足的要进行充实,以确保行权平台数据库完整、准确、合法、高效。
(三)加强平台系统设置和管理。各行权部门要根据业务流程需要,设置管理员、录入员、监察人员等帐号,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授权,使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前后连贯、层级清楚、责任明确、流程畅通。
四、建立多重督查考核机制
(一)行权部门即时监督。各区级行权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对本部门行权平台的日常巡查,保证本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每个工作日至少巡查2次以上,及时预警纠错,强化日常工作监督;对行政权力事项不准确、行权事项需调整的,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并及时进行调整;因系统原因造成无法送审、数据丢失以及行权事项运行角色分配等技术问题的,及时上报区电子政务办,保证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区监察局。
(二)行权管理部门跟踪监督。区政管办要加强对行权平台的日常督查,要对月报表中收到的报(预)警、部门“0”录入说明等情况认真进行分析,建立平台监督管理台账;组织区政府法制机构、电子政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开展对各行权部门的平台实时录入、办件数、报(预)警、人员配备、台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的现场督查。
(三)行政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区监察局对行权平台日常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对行权部门开展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执纪监察。对抽查发现的、行权平台管理部门移送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四)建立通报制度。区政管办要对每月各行权单位行权事项网上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对权力事项清理、网上受理案件数、发现的问题、报(预)警的处理情况形成季报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目标督查办进行通报。
(五)严格工作考核 。落实责任奖惩逗硬,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报区监察局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各行权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效能建设、绩效目标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考核。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