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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1-0018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07-29
- 发布日期:2020-08-07
- 文 号: 攀仁府办〔2020〕72号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函〔2020〕29号)文件要求,全面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依靠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率先垂范的具体行动,带动群众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加快推进。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准入机制,引入专业化的回收资源利用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生动局面,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延伸、多领域拓展。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按照“以城带乡,城乡并进”思路,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在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和农户接受程度,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将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提升农户开展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持久性。
常态管理,制度保障。按照“全面推进,整体提升”思路,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建立一套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收运单位和责任单位相互监督、新闻媒体和热心市民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启动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初步形成党建引领、宣传发动、体系建设等有效做法。各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建成大河中路街道、仁和镇城区、前进镇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乡镇和农村因地制宜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居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50%;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40%。
到2022年,继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延伸工作范围,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分类标准
(一)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厨余垃圾可称为餐厨垃圾,泛指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等以外的生活废弃物。
(二)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农村采取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为主,“一次四分法”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分类方式。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是指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分成“易腐烂”“不易腐烂”两类,分别投放至标准化两格式垃圾桶或两个独立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初次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拣,对“易腐烂”垃圾采取堆肥资源化利用,对“不易腐烂”垃圾再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一次四分法”是指农户对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五、垃圾分类环节
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如图1所示)。
图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件下垃圾流向示意图
(一)分类投放。
分类投放实施者为个体,如居民、职工、学生等,应动员各类媒体、学校、志愿团队、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广泛参与,采取宣传培训等措施引导参与者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并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人员积极参与其中。
(二)分类收集。
加快各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更换和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垃圾车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
1.在公共机构办公点配置60L弹盖塑料分类垃圾桶,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有害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三种(如图2所示)。
图2 公共机构办公点配置分类垃圾桶
2.在居民小区及公共地段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按照垃圾量配置240L塑料分类垃圾桶,分别设置可回收物收集桶、厨余(餐厨)垃圾收集桶、有害垃圾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收集桶四种。
图3 居民小区及公共地段配置分类垃圾桶
(三)分类运输。
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收运可采取预约收运和定期收运方式,定期收运的,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可回收物由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定期收运,原则上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厨余(餐厨)垃圾由专业企业定点定时收运。
其他垃圾应逐步实现定点投放、定时收运,务必做到“日产日清”。
同时,利用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和可回收物暂存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
(四)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中节能(攀枝花)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运至攀枝花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可回收物由垃圾清运公司运至仁和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后,分拣中心对各类可回收物进行集中、规范的分拣、打包,然后再分别将分类的各种可回收物等销售给正规的再生利用企业。同时,实施预约上门服务,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努力构建再生资源收集、分拣、运输、加工和利用完整产业链。
厨余(餐厨)垃圾在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中心建成并运行之前,由垃圾清运公司运至攀枝花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在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中心建成并运行后,由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中心自行运行处置。
其他垃圾由垃圾清运公司通过中转或直运至攀枝花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六、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形成分类新风尚。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2.深入抓好学校教育。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3.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志愿活动,主动践行低碳、环保、公益的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5.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6.强化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垃圾分类方案,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着力推进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示范家庭等建设,开展定时定点投放和清运试点,逐步扩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二)规范设置分类收集设施。
1.居民小区选择合适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引导居民按照分类标准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2.单位办公场所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设置可回收、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种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还应增加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应统一标志内容,形状相对一致,并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整洁美观。
(三)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合理规划垃圾集中投放点,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设置乡镇垃圾转运站,配齐配足各类收转运车辆,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分类模式。鼓励采取以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为主,“一次四分法”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分类。
(四)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
1.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结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2.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水平。积极推动矿山企业改进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积极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鼓励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覆盖物。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应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设施和畜禽粪便贮存、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处置。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4.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核准和建筑垃圾运输联单制度。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七、进度安排
(一)宣传阶段(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1.前期准备(6月11日至6月30日)。
相关垃圾分类工作的乡镇(街道)及社区应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充分做好垃圾分类前的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的衔接等准备工作,做到分批有序地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2.启动仪式(7月11日至7月20日)。
在仁和商业文化广场举行仁和区城区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并开展第一次大型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局)
3.专业培训(7月21日至7月30日)。
组织对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职工、社区工作人员、环卫从业人员等进行专业培训,做到应知应会。(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教育和体育局、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4.系列宣传活动(7月1日至12月31日)。
策划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月活动;定期组织宣传咨询活动和进家庭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竞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在垃圾投放点、单元楼道等设置温馨提示牌,实现宣传“到单元、入楼道、进住户”等活动。(责任单位: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
1.完善党政机关基础设施(7月10日至7月31日)。
率先在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地摆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执法局)
2.建设垃圾分拣中心(6月1日至8月31日)。
购置大件垃圾粉碎机,搭建分拣中心厂房,将城区内所有可回收物运至分检中心后经过粉碎、进一步分类后运至再生资源机构处置。(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和科技局)
3.实施分类垃圾点改造(7月30日至10月30日)。
按照垃圾点建设的相关规范要求,规范点位70余个,摆放240L分类垃圾桶预计2500个,规范分类标识,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并指导督促新建小区按规范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点。(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4.加强垃圾桶、垃圾点日常管理(9月30日至12月31日)。
按照公共机构、有物管的小区、大型商家自行负责,城区公共部分由区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没有物管的老旧小区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原则,做好垃圾桶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每日一洗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居民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5.建立健全垃圾运输体系(9月30日至12月31日)。
以确保垃圾全程分类为目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采取预约收运、定点定时收运等多种方式,在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等要求的同时,达到“日产日清”。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31日至长期)。
1.鼓励乡镇(街道)、社区不断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2.深化分类经验收集工作。继续深化垃圾分类定点分类投放收集的工作方式方法,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3.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定期在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会,促进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加强与其他兄弟区县之间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仁和镇、前进镇、大河中路街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团区委以及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仁和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设立在区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监督与指导。
各相关乡镇(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分批、有序地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
(二)落实资金保障。
区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分类垃圾桶配置、新增分类运输车以及分类督(劝)导员配备等所需经费。同时,设立垃圾分类奖励经费,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从源头上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观念和习惯。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小学校的垃圾分类桶更新配置经费,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完善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社区签订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
2.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的评选和表彰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志愿者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3.创新机制体制。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机制。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
4.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和奖惩方案,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纳入区政府对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断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附件:《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仁和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2020—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第一位为牵头单位) |
完成时限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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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立分类源头减量体系 |
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材料使用。 |
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发改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大幅降低快递包装耗材。 |
区市场监管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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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2.鼓励餐饮单位引导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南山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局、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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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建立分类前端收转运体系 |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更换和设置。指导督促新建小区按规范建设垃圾分类投放点。 |
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
全区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40% |
进一步扩大分类收集容器的覆盖率,全区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全区建成区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
利用生活中转站配套建设大件垃圾分拣中心和可回收垃圾暂存点。 |
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完成仁和区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加强有害垃圾收运督促、指导。 |
仁和生态环境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完善可回收物收运,逐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三 |
建立分类末端处置体系 |
强化全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监管,优化能力配置,实现医疗废弃物等有害垃圾集中规范处置。 |
仁和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企业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积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建设。 |
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依托攀枝花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有机融合,实施预约上门服务,提高废旧家具、家电的回收利用水平。 |
区商务局、区经信和科技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在2020年投入运营,严禁厨余垃圾饲养禽畜。 |
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完成餐厨垃圾设施建设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四 |
开展宣传发动 |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分类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
区综合执法局、区委宣传部、区级各部门、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五 |
抓好学校教育 |
以中小学为重点,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六 |
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 |
鼓励和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志愿活动,主动践行低碳、环保、公益的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
团区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七 |
实施家庭主题活动 |
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
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八 |
公共机构先行先试 |
在各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
公共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
持续巩固 |
持续巩固 |
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南山管委会、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播旅游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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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
鼓励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社区(村)。 |
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大河中路街道、仁和镇、前进镇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
全区建成区80%以上完成生活垃圾分类,60%以上的乡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
十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
合理规划垃圾集中投放点,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设置乡镇垃圾转运站,配齐配足各类收转运车辆,构建统一完整、运转顺畅、闭环高效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 |
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开展示范工作。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分类设施设置率达到40% |
持续巩固 |
持续巩固 |
十一 |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结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一步摸清工业、医疗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落实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严厉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
仁和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十二 |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面提高生产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积极推动矿山企业改进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十三 |
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 |
积极探索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秸秆、废弃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体系,提高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和处置水平。鼓励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可降解的农用薄膜覆盖物。 |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十四 |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严格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推动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企业依法依规处置建筑垃圾,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核准和建筑垃圾运输联单制度。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
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仁和生态环境局、南山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
全面开展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