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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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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0-10-20
  • 发布日期:2021-03-26
  • 文  号: 攀仁府〔2020〕126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文件精神,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01020

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一、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11日起实施。

二、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区划调整13个乡(镇)1个街道,共分为4个区片,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按省政府批复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旧标准衔接措施:202011日以来取得征地批文的项目按新标准执行;202011日前已实施了部分征地但未全部完成补偿安置的征地项目,按原标准执行;202011日前已取得征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的,按新标准执行;202011日至本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实施的原批文征地项目,可按新标准执行,但同一项目执行同一补偿标准。

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好此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针对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引发社会风险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调查、公告、确认、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附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区片编号

实施范围(撤乡并镇后)

 

标准(元/亩)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比例

乡镇(街道)

行政村

大河中路街道

花城社区、渡口社区

 

 

 

 

57200

 

 

 

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仁和镇

沙沟村、田坝村、莲花村、老街社区、弯庄社区、大河社区、沙沟社区、仁和街社区、土城街社区、板桥村、红旗村、立新村、总发村

前进镇

普达社区、前进社区、田房箐社区

П

前进镇

高峰村、胜利村、田堡村、永胜村

 

 

50900

 

 

 

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金江镇

保安营村、金江村、鱼塘村

Ш

大田镇

榴园村、大田街社区、片那立村、乌喇么村、小啊喇村、银鹿村

 

 

 

41600

 

 

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太平乡

革新村、灰嘎村、红岩村、花山村、先锋村、河边村

中坝乡

团山村、中坝村

中坝乡

大纸房村、学房村

 

 

 

 

 

 

 

 

36100

 

 

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大龙潭彝族乡

大龙潭村、干坝子村、混撒拉村、拉鲊村、新街村、裕民村

务本乡

大火山村、葩地村、乌拉村、垭口村

福田镇

金龟村、金台子村、塘坝村、务子田村

啊喇彝族乡

啊喇村、大竹村、官房村、起查喇村、永富村

平地镇

平地街社区、白拉古村、波西村、辣子哨村、平地村、迤沙拉村

同德镇

道中桥村、共和村、马拉所村、双河村、新民村、同德街社区

布德镇

民政村、布德村、老村子村、新桥村、中心村

金江镇

立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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