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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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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8-29
  • 发布日期:2020-02-15
  • 文  号:攀仁府办〔2019〕75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区政府各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9

 

攀枝花市仁和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针对现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中制约提速增效的突出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改革内容。推进全流程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推进全项目改革,包括全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推进全事项改革,将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目标。2019年,全区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201912月底前,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二、统一审批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

1.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全面清理取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包括取消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代建等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到位资金证明。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等区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 9底前 

可检验成果: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2.承接审批权限。在近年“放管服改革成果基础上,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承接市级部门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减少跨层级办理事项。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9 9底前 

可检验成果:完成承接的上级机关审批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

3.合并审批事项。整合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合并审批事项目录、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住建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99底前 

可检验成果:完成合并审批事项梳理工作。

4.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采取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列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清单并明确管理方式和要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9底前 

可检验成果:形成审批事项调整管理方式清单。

5.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他评估评价事项和取水许可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介入,告知相关流程及技术指导意见,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相关配套方案。

        )规范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本着合法、精简、效能的原则,制定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99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用地预审、划拨决定书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核发、中标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和安全监督备案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住建、城建档案、规划、消防、人民防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牵头部门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牵头部门为住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办事指南、申报表格;负责建立本阶段的协商机制,通过内部协同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解决并联审批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通过全流程分段并联,实现审批模式从当前“反复函询、分散决策、线下运转限时决策、内部协同、线上会商转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9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分为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等类别,实行项目分类管理。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分类,明确各阶段审批用时,将建设项目审批总用时控制在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为20个工作日以内,施工许可阶段为7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阶段为8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测绘等中介服务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总用时控制在65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9底前 

可检验成果:分类别制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实行联合验收。

 1.实行联合验收。推行档案、消防、规划、人防等事项实行限时联合验收,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办事流程和验收时限等,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对于竣工验收中涉及工程现场核实验收环节的,按照“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的原则,实施联合验收。

牵头单位:住建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区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2.推行“多测合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阶段涉及的规划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测绘测量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制定多测合一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多测合一的内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对于取消的行政验收事项,各部门应当将相关技术测量内容和要求统一纳入多测合一范围,并根据测绘结果,开展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责任单位:住建区综合执法局区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内容等配套文件或参照市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推行区域评估。

推行“区域评估。由区域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影响评价、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交通影响评价、航空限高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编报评估评审(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单独开展论证评估的项目除外)。实行区域评估的,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将相关建设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责任单位: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级相关部门。

)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和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项目等特殊项目除外),以及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应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等配套文件。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十一)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依托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涉及部门的审批系统,建立功能齐全、数据集中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涉密工程按照有关保密要求执行),实现审批事项互联互通、审批过程实时传送、审批结果实时公开。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10月底前,初步建成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可检验成果:制定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十二)“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1.20199月底前,完成各类规划基础数据目录的梳理和各类空间规划的统筹整合,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构,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目录,形成以多规合一空间信息数据平台统筹各类规划数据,基本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2.20199月底前,基本形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整合空间掌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图。

         3.201910月底前,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工作计划,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提高“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可检验成果:搭建完成、初步运行“多规合一信息数据平台参照市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4.充分运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强化前期项目策划在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基础上,通过“多规合一功能开展项目筛选,建立项目储备库。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 12 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建立项目储备库。

(十三)“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统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对报建项目登记编码,实行项目审批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阶段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一窗受理服务模式。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及市政公用单位全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确保职能、机构、事项集中,事项进驻、审批授权、电子监察到位。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 10月底前或机构改革完成后。

可检验成果: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等配套文件。

(十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工作模式。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各阶段项目业主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互认审批结果。对已取得的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通过平台共享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

(十五)“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及审批协调机制等,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督促跟踪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开展指导培训,提高审批效能。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910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配套制度。

五、统一监管方式

(十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职能部门应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以及涵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等全部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对审批过程中精简取消、下放调整、合并实施、购买服务等事项配套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统一纳入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等配套文件。

(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类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实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强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联通,扩大信用评价实施范围,将所有中介服务主体和建设主体纳入信用评价范畴。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信用评价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挂钩,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交易和从业活动中的运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住建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建立“红黑名单制度。201910月底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

可检验成果: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体系。

(十八)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1.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统一规范管理,明确中介服务办事流程、办理时限。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编制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清单,完成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等数据录入,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构建“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确保中介服务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提升中介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中介服务管理制度等配套文件。

2.提升公用服务水平。加强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和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制定办事指南,明确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管制度。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区经信和科技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配套文件。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责组(以下简称专责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推进,研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改革重大工作。专责组办公室设在住建,负责改革工作的牵头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明确的门分工和工作职责,切实承担本部门的改革任务,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

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审批业务能力。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9 9月底前 

可检验成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范围。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

要对改革涉及的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宣传培训等经费,以及办公场所等要素给予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改革相关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导企业、社会公众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增进企业、社会公众参与度,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

完成时限:常态化工作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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