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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毁林开垦整治工作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7-23
  • 发布日期:2020-02-15
  • 文  号:攀仁府办〔2019〕62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2017年以来,通过开展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毁林开垦存量逐步消化,增量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毁林开垦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个别乡镇还较为突出。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毁林开垦整治工作的通知》(攀办发〔20199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毁林开垦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毁林开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20185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时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总结汲取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教训,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开展毁林开垦整治工作对维持全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严厉打击新增毁林开垦违法行为,积极稳妥开展毁林开垦历史存量处置,有效保护生态安全。

 二、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坚持生态优先、林区稳定、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破坏生态林种植经济林和农作物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统筹林区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综合应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坚决遏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

(一)开展回头看,坚决遏制增量。2019 7 月至 10 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毁林开垦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对2017 年以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整改完成的,要限期整改完成;对已整改完成的,要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新发生的毁林开垦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二)开展清理排查,积极稳妥处置存量。

1.实施台帐管理。各乡镇要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一张图)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毁林时间、面积、原地类、原森林类别、林地权属等要素开展清理排查,建立存量专档,实行台帐管理,明确毁林开垦地块整治的责任人和整治期限。

2.分类稳妥处置。对毁林开垦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的,依法查处后,全部移除并恢复植被;对在林中种植幼树尚未毁林的,责令移除,拒绝移除的,由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移除;对毁林开垦种植经济林木已经成林的,依法查处后,由林权主体依法收回或按程序完善承包手续。对毁林开垦存量的处置,各乡镇应在摸清底数、查明历史成因后,结合各自实际,形成具体的处置办法后组织实施,争取用 3-5年时间依法将毁林开垦侵占林地存量分类处置完毕。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机制。结合年度森林督查(卫片执法),强化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建立林区毁林开垦整治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7月至11月,定期组织开展毁林开垦整治专项行动,保持严打毁林开垦及一案双查的高压态势。

2.建立健全森林管护机制。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林地一张图)为依据,充分运用无人机拍摄、高清卫星图片勾绘、要点监控设置等新技术新手段,固化林缘边界,逐步建立毁林开垦证据库。开展野外智能巡护,构建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一体化森林资源监管全覆盖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以村组为单元,标示林地界线,搞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公益林、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生存活动区等重点区域碑牌建设,将森林保护区域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引入群众监督体系。充分利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网络,建立以群众为防治基础,护林员为巡护主体,森林公安为执法力量的群防群治机制。

4.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加强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严格执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补植复绿办法,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5.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乡(镇)、村、组、护林员和其他林权所有者在内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按照 《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试行)》等规定,建立督查、通报、约谈、精准问责机制,加大对毁林开垦案件的督查督办。对于毁林开垦整治不力或案件频发的乡镇,适时通报和约谈相关责任人。

四、严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毁林开垦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建立健全毁林开垦整治常态机制纳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考核,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具体实施方案。

(二)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毁林开垦整治工作。对清理整治发现的涉嫌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在依法查处后责令限期归还林地并恢复林草植被。    

(三)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毁林开垦形成的历史原因,区分不同时期政策规定,区分不同的林地类型及权属,区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分个人行为与集体行为,按“先集体后国有”“先商品林后公益林的思路,分类拟定存量处置方案。

(四)加强保障、维护稳定。要吃透法律、政策的精神和要求,注意整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稳妥推进毁林开垦存量的处置,切实保障广大林区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区保持和谐稳定,不得出现群访、集访等情况。

(五)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运用“民事诉讼等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承担森林管护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以三干会、坝坝会、以案说法等方式,以正面宣传为主、反面警示教育为辅,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7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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