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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4-2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2-25
- 发布日期:2019-04-20
- 文 号:攀仁府办〔2019〕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攀财建〔2019〕3号)、《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8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攀财资建〔2019〕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仁和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省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我区稻谷生产的基础,保持我区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种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突出稻谷、渠道不乱。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区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
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放给种植大户的补贴通过“一卡通”或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三、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稻谷补贴对象为区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
(二)补贴标准:34元/亩。
(三)补贴范围:全区各乡镇(含金江镇)的补贴对象。
(四)资金预算:仁和区2018年水稻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为54.03万元。
四、工作进度
(一)宣传及摸底。2019年2月23日至3月25日。
(二)核实。2019年4月25日前。
(三)发放。2019年4月30日前。
(四)总结上报。2019年6月30日前。
五、工作程序
(一)面积的核实程序
1.户申报。由农户如实向村民小组申报2018年水稻种植面积。申报原始材料留乡镇政府保存,汇总电子档交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别保存。
2.组核实。村民小组对本组的补贴对象进行核实、公示和登记。
村民小组负责本组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包括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面积、一卡通账号等信息如实汇总,并录入《仁和区2018年水稻补贴核查登记表》,通过村民小组大会确定、村民代表签字认可并在小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村民委员会复核。
3.村复核。由村民委员会对本村补贴对象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4.乡(镇)审核。乡(镇)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3月25日前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以正式文件将登记结果上报区2018年水稻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上报材料中必须包含《仁和区2018年水稻补贴汇总表》附件。
5.区认定。区水稻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政府上报的资料明细,进行抽样审核,抽样户数不少于每乡补贴对象数的1%;抽样审核无异议后,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在4月25日前报区人民政府最终认定。认定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补贴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根据区级终审认定的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区级核定的补贴标准,确定各乡镇的补贴金额,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在村、组开展张榜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仁和区2018年度水稻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审计局、各乡(镇)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项目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和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刘彥彬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粮食局各安排一人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稻谷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和监管;区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并牵头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区粮食局负责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促进我区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区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2018年度水稻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补贴对象的核实登记及补贴资金的监督发放等工作。具体以组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补贴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及验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必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经汇总、审核确认后报送核实情况总结及补贴清册,资金发放结束后报资金兑付相关材料。
附件:1.2018年仁和区水稻补贴项目乡(镇)报送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