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区政府文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和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9-04-20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2-01
  • 发布日期:2019-04-20
  • 文  号:攀仁府办〔2019〕19号
  • 有 效 性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仁和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1

 

仁和区“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保健市场乱象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省、市政府工作安排,从2019111日至4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区委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执法,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有效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建立大市场大监管工作格局,进一步夯实春雷行动品牌,以严格执法保障公平竞争,统一行动促进队伍融合,实现经济活、市场稳、队伍强、干部安,确保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三)行动主题本次行动的主题是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

、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文权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市公安局仁和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旅游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区网信办、区卫计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张先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主要任务

此次行动包括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食品安全药品放心质量安全市场治乱”5个执法子行动和自选房地产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按照国家13个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严厉打击保健产品(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行动重点:一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组织旅游等形式,或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等名义,或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经营者资质、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和虚假交易行为。重点查处通过违法会销、电话营销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要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整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对未经许可生产、未按规定注册、不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掺假、产品标签虚假标识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五是加大其他乱象治理力度。严厉查处“保健市场中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为违法会销提供便利条件、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以及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质监分局、市公安局仁和分局 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乡镇街办

(二)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节令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行动重点:一是加强重点区域、行业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沿线、车站等食品消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集中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的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行业,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抽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二是加强节令性食品整治。以食用油、调味品、酒类产品、鲜活水产品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乡镇街办

(三)药品放心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重点针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格规范生产、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放心。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突出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突出药品零售企业和连锁门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等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证、票、货、款、帐是否一致,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和陈列,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事网络销售是否经过许可或备案等。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整治。对仁和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重点单位,突出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和大型设备、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以及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是否违法配制制剂、自制化妆品,是否使用、转让或捐赠未经注册、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等。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发改局、质监分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乡镇街办

(四)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质量强区为统领,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和期待。

2.行动重点: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以公共聚集场所电梯、游乐设施和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制造、安装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元件制造、安装活动的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校验,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监督校验,设备是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开展消费品执法检查。以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民生计量为重点,严格进行抽检,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加油机、衡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严厉打击违反计量法规等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不法行为;开展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双随机执法专项检查,促进我区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产品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质监分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乡镇街办

(五)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商贸集市内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市场乱象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市场秩序更加有序,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2.行动重点:一是查处商贸集市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等交易市场为重点,着力整治商贸集市存在的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依法加强对商贸集市外市场乱象的整治。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会销、消费欺诈、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价格、网络交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继续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继续强化对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旅游局、区农牧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

(六)房地产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针对房地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和使用霸王条款销售合同及房地产“黑中介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护购房者合法利益

2.行动重点:一是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治理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二是违规销售治理打击从事违规房地产销售、使用格式霸王条款合同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是违规代办整治打击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及其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仁和分局,各相关乡镇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1日至117各部门各乡镇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118日至430各成员单位按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行动结束后,根据省、市考核办法,各牵头单位、各乡镇要将行动开展情况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行动是推进机构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重大部署,是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扫黑除恶、清理市场乱象的有力抓手,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和懈怠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保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省、市对此次行动的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督导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落实。

(三)强化保健市场整治。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切实解决保健市场中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落实行动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四)坚守安全底线。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五)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严厉查处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增强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六)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

 

联系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12-2900689  13547622533

 

附件:1.“春雷行动2019”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2.“春雷行动2019”案件查处情况表.doc

           3.“春雷行动2019”大要案件以及重大案件情况统计表.doc

           4. “春雷行动2019”案件台账.doc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