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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2-11
  • 发布日期:2018-12-27
  • 文  号:攀仁府办〔2018〕221号
  • 有 效 性 :1

区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南管委:

省委巡视组就落实反馈意见征地拆迁行政强制行为违法问题整改提出新的整改措施,要求全面学习法律并对重点人员进行法律考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1228日全天 8:00时签到。8:30时开始学习培训

地点:仁和区人武部6楼会议室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

(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局长、分管拆迁工作副局长、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共8名。

(二)区扶贫移民局局长、分管拆迁工作副局长、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共6名。

(三)区土地储备中心常务副主任、分管拆迁工作副主任、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共6名。

(四)仁和镇、前进镇、总发乡和大河中路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分管拆迁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各15名,共60人。

(五)大龙潭乡、平地镇、大田镇、啊喇乡、中坝乡、太平乡、福田镇、务本乡、同德镇、布德镇行政主要领导、分管拆迁工作的行政副职、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各5名,共35名。

(六)南管委常务副主任、分管拆迁工作行政副职、负责拆迁工作人员,共5名。

三、学习培训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议程

(一)区政府提工作要求。

(二)区法院以案讲法和拆迁工作流程。

(三)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区扶贫移民局组织学习《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分析当前仁和区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五)区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分析当前仁和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六)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土地管理法律知识现场考试。

五、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1221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单位、所任职务)通过协调办公平台报区政府法制办(资料交换区政府办综合股吴平海。联系电话135405078552912210),参加人员自带学习法律文本等资料。学习培训和考试结束后,区政府法制办通报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1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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