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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0-25
- 发布日期:2018-12-27
- 文 号:攀仁府办〔2018〕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省、市驻区各直管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四川省“三大战役”办关于深入开展砖瓦行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25号)文件要求,为顺利推进川煤集团在太平乡灰家所和灰槽子矸石山治理工作,结合仁和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为指导,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利用市场、法律和经济等手段,通过采取产业政策引导和投资、环保、土地以及绩效考评等综合措施,加大力度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太平乡灰家所和灰槽子矸石山治理工作,全力完成2018年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8年11月10日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的攀枝花市鑫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鹏缘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佳锐砖厂、安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煤矿4户企业完成依法予以淘汰关闭。攀枝花市格力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坤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润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圣安煤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明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兴旺煤矿、安采工贸有限公司兴隆煤矿、攀枝花市宜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大湾子煤矿8户企业矸石堆放治理任务。
三、成立工作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仁和区2018年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 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静仁 区政府办副主任
海维洋 区煤管局局长
路 勇 区经信局局长
陈 彬 太平乡乡长
魏华康 攀煤集团技术中心环保节能部部长
雷继元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兰 敏 区财政局局长
吴江华 区发改局局长
李 江 区人社局局长
王晓峰 区环保局局长
李中华 区安监局局长
包 蕾 区林业局局长
陈启华 区水务局局长
曾绍奎 区文广新局局长
张先学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洪祥 区税务局局长
罗洪波 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局长
许必蓉 区质监分局局长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煤管局,由海维洋兼任办公室主任,路勇和陈彬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魏华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我区攀煤集团矸石堆场红线范围内企业淘汰关闭,攀煤集团矸石堆场红线范围企业矸石处置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协调领导小组不属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撤销。
四、明确工作职责
区煤管局:组织实施2户洗煤企业和1户煤矿依法关闭相关工作,协助攀煤集团拆除2户企业拆除,红线周边8户企业矸石堆场治理。组织拆除企业和红线周边企业矸石堆场治理资料,相关整治资料按照环保要求抄报仁和区经信局。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太平乡、区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研究煤矿和洗煤企业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和治理的长效方案。
太平乡政府:组织实施佳瑞砖厂依法关闭相关事宜,拆除企业相关整治资料按照环保要求报仁和区经信局。
攀煤集团:负责拆除2户洗煤企业相关工作。
区经信局:协助区煤管局、太平乡、攀煤集团对固投废物整治相关工作,整理汇总整治相关资料。
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区执法单位执法文书。
区财政局:负责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和完善纳入淘汰企业的职工安置政策,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督促被关闭的落后产能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档案托管、社保接续和再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按照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工作计划,依法对淘汰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淘汰企业工艺设施、设备拆除施工队伍资质的核查,杜绝无资质队伍违规施工,并负责对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实施过程的全程安全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对纳入淘汰企业落后产能所涉及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的变更、吊销处置,并负责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违规等相关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按照淘汰企业落后工作计划,依法加强淘汰企业的取水和用水监管,对违法、违规取取水和用水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林业局:负责按照淘汰企业工作计划,依法加强淘汰企业的林地用地监管,对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淘汰企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区文广新局:负责及时对淘汰整治企业实施过程的报道。
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负责处置淘汰整治企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负责对淘汰企业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处置和用途变更,并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等相关工作。
区质监分局:负责按照淘汰企业工作计划,加强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问题,吊销淘汰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8年10月28日前,区煤管局成立拆除2户洗煤企业和整治9户企业矸石推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按照“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太平乡负责拆除嘉瑞砖厂。按照“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二)2018年11月10日前,完成2户洗煤厂和嘉瑞砖厂拆除工作。
(三)2018年11月12日前,区煤管局组织关闭2户洗煤企业和整治8户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资料抄报区经信局(含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区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稳妥有序地解决仁和区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
区煤管局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关闭和整治方案。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加大仁和区固投废物处置及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淘汰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和新闻媒体通报,在全社会形成淘汰烧企业落后产能工作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