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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仁和区前进镇普达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二居民小组,仁和镇田坝村上田坝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攀枝花市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涉及仁和区前进镇普达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二居民小组,仁和镇田坝村上田坝村民小组。

  二、征收目的

  本批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事业的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工作由仁和区人民政府组织,前进镇、仁和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对无理取闹、有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禁止新建、改扩建建(构)筑物;禁止抢栽、抢种各类农作物及林木。对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和抢栽、抢种的附着物及林木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