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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9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9-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9919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2-2900761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精诚巷6号(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源皓新型材料包装厂

攀枝花市仁和区施家坪攀钢集团公司冷轧厂内

原钢城集团绿源公司有机肥厂

攀枝花源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聚苯乙烯(EPS)泡沫生产线,生产材料聚苯乙烯(不含氢氯氟烃、氯氟烃、非连续挤出设备),建筑面积2889m2,钢结构生产厂,向钢钒公司购买蒸汽进行生产,主要设备:间歇式发泡机2台,全自动成型机14台,蒸汽储气罐1个,熟化料仓35.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产1000万个产品。

1)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至攀钢集团冷轧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弄弄坪工业水系统补充新鲜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塔进入循环水池,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至攀钢集团冷轧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弄弄坪工业水系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

施工期扬尘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避开敏感点,同时采用喷水雾法降低扬尘,对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洒水、清扫,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降低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属于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较小且施工场地开阔,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发泡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机顶部排气孔直接用管道连接至1套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成型过程、熟化及产品堆存过程释放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各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不使用大型机械,主要噪声为设备卸车、安装等产生的噪声,且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消失,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噪声通过厂房绿化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减震垫、加强管理、润滑保养、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达标,夜间噪声超标,项目厂界距离攀钢冷轧厂厂界有一定距离,经距离衰减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的声环境功能区性质。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等敏感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零部件统一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理,挖方、建筑垃圾产量极少,可用于产区平整,不外排。

营运期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废次品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用分类收集,定期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