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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胡绍华:
本委于2026年4月27日受理你与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中心学校人事争议一案(攀仁劳人仲案〔2026〕330号),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止审理通知书、恢复审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你应在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本案程序的进行和处理,逾期提交或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开庭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开庭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宝兴南街15号(二楼仲裁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视为撤回申请处理。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