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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8-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起裴豪:
本委于受理的你与攀枝花锦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攀仁劳人仲案〔2026〕332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事项如下:1.被申请人自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工资233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叁拾元整)。2.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