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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联动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6-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仁和区委统一部署,2025831日至930日,仁和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仁和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113日,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检察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区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履行情况。区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逐项自查、举一反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召开2025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自身问题和不足,为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定期督查整改进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院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三)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方面。区检察院党组做好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落实台账制度,把每一个问题逐一登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每周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衔接,外部加强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二是强化调查核实能力,确保对相关案件,及时介入、同步审查。三是强化公益诉讼职责,对案件中存在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形成相关调研成果服务科学决策。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法律监督质效有弱项方面

1.“四大检察推进用心、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质效分析会议推动办案质效提升。二是按照“一案双治”要求,使治理和治罪并重,及时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三是利用数字化办案系统和人工核查方式,全面核查业务部门数据质量。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主动监督意识,转变等案上门思维,主动拓展案源。以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系统治理,通过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提升治理成效。

完成情况完成。

2.检察监督力度和刚性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开展监督活动,向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违检察建议共4件、监督通知书共8件。二是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并立案办理相关案件。三是强化一案双建议,积极联系、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和涉案企业,了解相关问题与诉求,为检察建议更有针对性奠定基础,制发的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完成情况完成。

3.办案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沟通案件侦办难点,通过补充侦查提纲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落实“每案必检”工作机制通过日常监控与专项监控相结合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完成情况完成。

(二)检察为民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方面

1.法制宣传延伸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仁爱人和”“检担民了人和等仁和检察为民服务品牌的社会知晓度二是深入仁和乡镇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力度。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

2.民生类检察建议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拓展线索移送渠道,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手段多元并举,将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贯穿于监督办案全过程。三是拓宽民生领域监督视野,开展涉及群众身边“小事”的专项监督。

完成情况完成。

(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1.履行司法检察监督担当不足。

整改情况:认真分析办案质效情况,提高监督、撤案、抗诉等案件质效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通报,分析业绩数据,对办案质效不高等情况及时预警处理

完成情况完成。

2.工作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最高检《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和省检察院、市检察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主体责任,提升案件承办人责任意识建立“检察官初填、书记员校对+案管部门核查”的“三重校验”机制,确保工作规范建立流程监控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切实提升检察业务质量

完成情况完成。

3.述职报告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项述职报告相关要求,按照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定的程序进行,杜绝述职报告敷衍应付情况出现。报告撰写完成后,严格按照文档签发流程,并集中统一归档。

完成情况完成。

4.重要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培训,强化记录人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指定院领导负责会议记录及纪要审核。二是重要会议纪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

完成情况完成。

(四)检察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干警廉洁从检、队伍管理从严上有疏漏。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二是设立廉政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鼓励干警、群众参与监督。三是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管理整改。

完成情况完成。

2.干部队伍板结化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要求,将办案质量、效率、职业操守、司法技能等纳入考核体系二是根据人员特点,调整工作岗位,促进人才流动。每年选派年轻检察人员到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

完成情况完成。

(五)政治理论学习有短板方面

1.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检察院党组采用领学+研讨+实践模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党组书记带头示范,统筹制定学习计划、审定学习内容。

完成情况完成。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突出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二是科学设置学习时间,确保每季度学习不少于1次,

完成情况完成。

(六)加强党的领导有差距方面

1.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文件精神要求、十五五规划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主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推动社会治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三是修订完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提升议事民主化、规范化

完成情况完成。

2.领导示范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的规定,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重大案件二是明确党组书记为“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三个规定”填报示范引领作用

完成情况完成。

3.履行重点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院班子成员对各自负责的重点工作亲自研究谋划、严格审核把关、全程督促落实

完成情况完成。

(七)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1.党员日常管理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院党支部通过党费收缴、“三会一课”参与情况等对全院党员履行义务情况全面排查,未发现异常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完成情况完成。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研学党内法规,会上组织学习并依规开展民主评议二是严格按要求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党员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完成情况完成。

3. 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0.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推行个别谈话为主、集体谈话为辅的模式。三是开展谈话前,提前确定谈话内容。

完成情况完成。

(八)制度建设不规范方面

1.修订完善制度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制度清理专项工作小组,对试行、暂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二是明确修订动议、起草、征求意见、党组审议、发布实施等环节的时限和责任人。三是召开院党组会讨论制度修订

完成情况完成。

2.执行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纳入党组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考核。三是对重大事项决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等实时监督。

完成情况完成。

(九)财务管理不严谨方面

1.违背财务岗位不相容分离原则。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印鉴分级保管制度》,将印鉴章和U盾严格分开保管。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确保会计、出纳岗位分离。

完成情况完成。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户管理,安排专人每月对院工会账户和扣押款专户进行账务核算。二是坚决杜绝不规范入账行为,全面加强财务审核。

完成情况完成。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二是将所有固定资产逐项明确权属、登记台账、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压实管护责任。三是规范固定资产核销处置流程。

完成情况完成。

4.费用支出合规性审查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差旅费审批流程,对近年来所有差旅费报销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坚决杜绝扩大范围报销差旅费。三是严格津补贴发放审核。四是严格审核报销凭证。

完成情况完成。

(十)巡察整改工作不彻底方面

1.举一反三推动整改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评查反馈机制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提升流程监控质效,不断提高数检通”“智慧案管的运用率三是对照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完成情况完成。

2.督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省院督察组督察市检察院反馈意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整改。二是制定《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印鉴分级保管制度》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岗位工作,确保会计、出纳岗位分离。

完成情况完成。

七、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整改完成情况要严格按照巡察组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复盘检验,确保整改情况真实、完整、可追溯、真正到位。

(二)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抓推动发展。坚持把整改过程与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整改契机打造仁和检察铁军,推动仁和检察高质量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3887226;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476号。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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