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来源: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3-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要求,现将仁和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攀枝花市仁和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范围
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注意:“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要求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攀枝花市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八)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四、申请认定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 上半年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申请人请于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其间5月7日0点到5月8日上午8:0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 上半年第二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自6月1日8:30以后开始报名。
- 下半年网报时间:9月14日8:00至10月15日18:00。
注意: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报名信息,查看“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机构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第二步:体检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认定机构审核通过→查看审核留言→体检);仁和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为仁和区人民医院(“体检表”请到该院门诊六楼体检中心领取粘贴照片后体检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报告原件)。
第三步: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网报通过、体检合格后,于5月7日—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携带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1293号(仁和区东风小学原正大门处,东风小学天桥下行100米)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原件,收取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各一式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打印),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载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路径:教育工作-教师资格认证-表格下载)。选择仁和区人民医院体检的不用准备,直接到该院门诊部六楼体检中心领取。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也可以在公告后下载(见附件2)或到人事师培股现场领取。
6.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考试的人员最少提供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最少提供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修剪规则,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按上下结构复印在一张纸上);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表格均应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26年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报名号”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
第四步:证书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
注意:认定报名信息中,“是否在校生”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认定申报过程中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五、温馨提示
请申请人按《目录清单》准备好相关材料,合理安排时间,最好提前电话联系,以免跑空,监测体温,注意交通安全,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一)符合仁和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仁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请认真阅读《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流程图》(附件1)
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人事师培股
联系人:张晓春 联系电话:13882311725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24日
附件3:
2026年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
报名号 |
|
姓 名 |
|
|||
|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
教师资格 |
|||||
|
学 历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
|
申请学科 |
|
普通话等级 |
|
是否师范教 育类专业毕业 |
|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
材料类别 |
材 料 名 称 |
份 数 |
||||
|
基 本 材 料 |
1 |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1 |
|||
|
2 |
学历证书复印件 |
1 |
||||
|
3 |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贴照片) |
1 |
||||
|
4 |
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
1 |
||||
|
5 |
个人承诺书 |
1 |
||||
|
6 |
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
1-2 |
||||
|
国考生提供 |
10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1 |
|||
|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
11 |
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
1 |
|||
|
其 他 |
11 |
户口本(证明)/居住证/学生证复印件 |
1 |
|||
|
12 |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成绩和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学校教务处出具) |
|
||||
|
|
|
|
||||
|
|
|
|
||||
|
备 注: |
||||||
|
1、申请人提交的jpg格式近期免冠照片应清晰、完整,应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相一致。 |
||||||
|
2、凡使用材料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验审; |
||||||
|
3、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并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后装入个人档案袋。 |
||||||
附件2:
|
|
说明: 请下载本文档并使用 A4 白纸打印。本承诺书将用于教师 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处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 上传。
您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 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现场确认的时候请提交由本人签字和按手印的《个人承诺书》




